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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优秀人才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1-12-07 09:04   审核人:

 


关于在全市开展优秀人才宣传活动的

    

 

为了大力弘扬优秀人才积极进取、刻苦钻研、奋力拼搏的奉献精神,激发优秀人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热情,展示我市各类优秀人才的良好形象和突出成绩,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在全市掀起“学先进、创业绩”的热潮。在《今日侯马》开辟“侯马人才”专栏,对我市的优秀人才事迹进行宣传。

一、宣传对象

我市近年来涌现出的优秀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

二、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我市各类优秀人才近年来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在专业岗位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在技术方面创造的革新成果。具体包括:

1、从事的专业情况。
    2
、获得县(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3、近年来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包括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创业经验、致富模式、先进事迹等。

三、有关要求

1、人物事迹要生动感人。各基层单位对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情况要摸清底数,对表现确实突出、事迹确实感人的先进人物,在了解其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搜集整理其工作、学习、生活中的生动事迹和典型事例,按要求上报市委人才办。

2、宣传报道要客观真实。相关单位对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要进行深入挖掘,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3、审核把关要严谨细致。填写好《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宣传对象审批表》,对上报的先进典型要实行层层审核,经系统党(工)委全面审核把关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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