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干部
参加农村“两委”换届选举
侯马市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干部参选工作,专门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侯组通〔2011〕43号)。明确规定大学生村干部中的中共正式党员可通过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或书记,其中任大学生村干部满一年的,要同时竞选担任村委会专职副主任,实现交叉任职;任职满一年的中共预备党员和非党大学生村干部可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专职副主任或主任;每个乡(办)至少要有1名大学生村干部担任村“两委”正职。
在农村“两委”中为大学生村干部设置了专职副书记(副主任)职数,实行“专职专选”,选举时大学生村干部不占用村“两委”班子职数,其他候选人也不得占用大学生村干部的专用职数。对换届时党组织无合适人选的村,可以通过大学生村干部的合理流动,从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中选派适当人选到该村任职。大学生村干部当选后,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分工任务。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干部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管理。
同时,拓宽大学生村干部范畴,鼓励和支持回乡大专以上毕业生参加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按照国家安排好大专以上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有关精神,对回乡大专以上毕业生参加“两委”竞选的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明确规定回乡大专以上毕业生当选村“两委”成员以后,将其人事档案纳入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累积计算工龄,并按照全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由市财政予以补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录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